一是进一步提升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视程度和投入力度,像推进道路、电网等国计民生工程那样,加大资金项目扶持和政策倾斜力度。
二是进一步加大对粮食高产创建和中低产田改造的支持力度。一方面鼓励支持创建粮食高产园区,另一方面鼓励支持中低产田改造。同时加大对农业科技推广应用的支持力度。
三是加大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支持力度,加大国家投资比例,减少省级配套,取消企业自筹。
四是实行商品粮基地省利益补偿机制。
五是尽快出台粮食主产区投入和利益补偿配套政策。
来源: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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